<![CDATA[段建国律师]]> zh_CN 2011-09-09 04:10:53 2011-09-09 04:10:53 RedFox RSS Generator <![CDATA[法律是一门技术,法律是一门艺术]]>

编者按:博主已经良久没有在博客上活动了,原因是活动的大本营移到了微博这个东东上。迩近本人与万法通学院院长胡清平策划了商业律师集训营,意想不到的是异常火爆,所以连静下心来写文章的时间也没有了。我们与中伦所、阿里巴巴、金杜所、雅芳集团、山东豪才等知名律所与知名企业合作,先后成功举办了近十期商业律师集训营,活动仍在强劲进行中。集训营借鉴哈佛大学的案例教

]]>
2011-09-08 09:45:12
<![CDATA[质疑18个“假金矿”合同诈骗案]]> 段建国

   出于辩护律师的职业习惯,自己会关注一些刑事大案要案的报道。近日《法制晚报》发表了一篇署名王聪的报道,题目为《房地产开发公司买了18个假金矿,被骗7000余万》,诱人的标题勾起了阅读欲望,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何要购买这么多金矿?为何18个金矿都是假的?为何被骗的金额高达7000余万巨款?

     原来,从事房地

]]>
2011-06-13 08:30:00
<![CDATA[《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》(段建国律师 著)惊艳面世]]>

]]>2011-05-12 15:04:00 <![CDATA[律师名言录(国内篇)]]> 转自青田法院网


   1、律师兴,则法治兴;法治兴,则国家兴。律师有三种境界: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,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;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,为弱势群体、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;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,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,挑战权威、挑战体制。         

]]>
2011-04-15 08:35:00
<![CDATA[高贵的猫与清高的律师]]> 段建国  

]]>
2011-03-31 09:44:00
<![CDATA[律师要敢于“激活”《两个证据规定》]]> 段建国

 

 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于2011年1月8日、9日,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成功举办了“完善刑事辩护立法,提高刑事辩护能力”为主题的年会。在这次年会上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发表了精彩演讲,他呼吁律师要敢于“激活”《两个证据规定》的呐喊可谓振聋发聩。

]]>
2011-01-20 08:55:00
<![CDATA[律师你是否打开了高法的“大礼包”?]]> 段建国

    于2011年1月8日、9日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,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成功举行。完善刑事辩护立法,提高刑事辩护能力,是这次年会的主题。大会有幸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张军,他给大家作了重要讲话。张军副院长的讲话娓娓道来、发人深思。

   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是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法律就是律师办案的武器。张军副院长讲到,过去的2010

]]>
2011-01-20 08:54:00
<![CDATA[由文强案的质疑谈律师辩护禁忌]]> 杨矿生

   文强案是重庆打黑斗争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件,也是我辩护生涯当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件。文强案虽然结束了,但是该案引发的有关法律和社会问题的思考并没有结束,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的采访文章《给文强当律师》发表后,在律师业界也引发了较大的质疑和争议。

   文强案的辩护,对我来说是一个本不想再提的沉重话题,因为我深信,作为刑辩律师,尽管某些做法和观点互有差异,但是,我们有着相同的职业伦理和执业理念,我们对刑事

]]>
2010-12-03 11:06:00
<![CDATA[圈子营销给律师带来实惠]]> 段建国

    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,在博客网上可以建立朋友圈子。无论一个人的圈子大与小、多与少,每个人又都会是一个圈子的人物。

    影响力大的人物朋友圈子就会很大,认识的朋友就会很多,也会成为一个大圈的中心。如果某人是一个圈子与又一个圈子多个圈子的交汇点,这个人就具有领袖气质。

]]>
2010-11-11 08:35:00
<![CDATA[律师的“圈地”营销很有效]]> 段建国

    谈到“圈地”,难免让人联想的资本家原始积累期的“圈地运动”,血雨腥风、刀光剑影。律师的“圈地”营销,与“圈地运动”似乎有相通的地方。

    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这是自然法则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,使出回身解数,将法律服务市场瓜分,归

]]>
2010-11-11 08:35:00
<![CDATA[律师辩护的工作重心要由阅卷转为会见]]> 段建国

    俗话说,巧妇难做无米之炊。律师辩护的“米”在哪里?辩护的切入点通常是事实与法律。事实是依赖证据支撑的,一般情况下,阅卷是多数律师发现控方漏洞进而发现辩护思路的最好方法。

    迩近,与著名辩护律师陆咏歌在论坛上相遇,他提出律师辩护的工作重心,应当由阅卷转为会见。许多律师大惑不解,细细思忖,陆咏歌大律师的观点不无道理。

]]>
2010-11-10 09:05:00
<![CDATA[辩护律师的春天还远吗?]]> 段建国

    美国的丹诺、中国的施洋都是辩护律师。在电影电视上铿锵有力、掷地有声的辩论者,也多是辩护律师。在人们心目中,辩护律师无疑是最容易出彩的,辩护律师也无疑是最帅最酷的。

    但是,在中国做辩护律师并非那么光鲜,诚如许兰亭教授所讲,辩护律师有“十难”,难会见、难阅卷、难取证是家常便饭,尤其是不仅收费上不去,而且风险还不小,似乎是,不是今

]]>
2010-11-10 09:05:00
<![CDATA[中国律师更应懂得律师营销]]>  

中国律师营销网

    近几年来,有关律师营销的书籍时有出版,但其中有的并非律师所著。段建国律师作为执业二十多年的老律师,他的《中国式律师营销》一书给我不少启发,而且让我不免反观中国律师在律师营销方面的得与失。

    中国律师,在中国律师发展史上有过多个第一,但是,近几年来,与全国其他发达省、市的律师相比,与中国朝气蓬勃的商业营销气氛相比,营销的层次和效

]]>
2010-04-28 07:26:00
<![CDATA[中国律师更应懂得律师营销]]>  

中国律师营销网

    近几年来,有关律师营销的书籍时有出版,但其中有的并非律师所著。段建国律师作为执业二十多年的老律师,他的《中国式律师营销》一书给我不少启发,而且让我不免反观中国律师在律师营销方面的得与失。

    中国律师,在中国律师发展史上有过多个第一,但是,近几年来,与全国其他发达省、市的律师相比,与中国朝气蓬勃的商业营销气氛相比,营销的层次和效

]]>
2010-04-28 07:26:00
<![CDATA[请给俺的书起个好名]]> 请给俺的书起个好名

段建国

    给孩子取名,有时需要看生辰,算八字,图个吉利,为个祈福,当然,名字还得叫着响,喊着亮,许多做父母的可谓煞费苦心。出书其实也是一样,自己的书就像自己的孩子,作者不仅要将书写好,还得给书起个好名字。

 

]]>
2010-04-23 07:43:00
<![CDATA[律师将复制的证据让被告人查阅在法律上有理由]]>  

段建国

    律师将复制的证据让被告人查阅,既是一个控辩双方争执不下的敏感问题,也是律师最头疼的问题。若这个棘手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,无疑会对]]> 2010-01-25 09:41:00 <![CDATA[闭目塞听,被告人如何给自己辩护?]]>  

段建国

   一旦律师将复制的卷宗让被告人看,若被告人翻供,律师就会因涉嫌律师伪造证据罪被起诉,于是律师不敢草率将证据拿给被告人辨认,被告人自然不能对证据发表有深度、有力度的质证意见,被告人的眼睛似乎被蒙上。

   而在法庭审理时,控方宣读证据又往往是择要宣读能够证明控方主张的部分,宣读的是哪个人的,宣读的是哪一段,是否断章取义,被告人经常是云里雾里,难以发表质证意见,被告人的耳朵似乎被堵上。

   俗话说,兼听则明,偏信则暗,法律之所以设定辩护制度,不仅赋予被告人自己享有辩护权,还赋予律师给被告人辩护的权利,最根本的宗旨显然是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,从而防止冤假错案。

]]> 2010-01-25 09:40:00 <![CDATA[由盈科新春音乐会谈律师管理]]>  

段建国

 

   天安门西边巨大的圆形建筑,是艺术家举办音乐盛典的殿堂,也是人们心驰神往净化心灵的天堂。

   在北京做律师,压力特别大,尤其是今年律师的冬天不仅来的特别早,而且是尤为寒冽,若能偷栖去看看新年音乐会,或许律师能从窒息的压抑中获得新生。

   2010年1月11日,我有幸得到盈科律师所邀请,在国家大剧院亲眼目睹了2010年“盈科之夜”新春音乐会。

   ]]> 2010-01-25 09:39:00 <![CDATA[律师妙用修辞有奇效]]>  

段建国

    俗话说,文喜高山不喜平,所以言而无文行之不远,于是诗圣杜甫就发誓语不惊人死不休。律师在法庭上演讲,若能恰到好处使用修辞手法,就会起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。

    首先,律师妙用修辞,会增加语言的杀伤力。

    反问是通过语气的强化,来强调观点,强调感情,并造成语言波澜的修辞手法。反问句是无疑而问,使语气得到加强,能够表达作者强烈的感情。排比就是同时三项或三项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的句子修辞手法。排比的作用为增强气势,说服力强,感染力强。

    为反对一味拿来的教条主义,]]> 2009-12-10 09:13:00 <![CDATA[律师辩护柔中带刚有时比咄咄逼人好]]>  

段建国

    柔中带刚是一种辩论风格,多为老律师使用。咄咄逼人是另外一种辩论风格,大多被年轻律师垂青。柔中带刚显得文质彬彬、温文尔雅,好像打太极,咄咄逼人则很有张力、很有爆发力,好像拳王争霸赛。柔中带刚容易使法庭采纳律师的意见,咄咄逼人会有良好的庭审效果。两种辩论风格各有优劣,难分伯仲。

    笔者执业23年,也曾经历青色与成熟,私下认为律师辩护柔中带刚有时比咄咄逼人好。

    首先,律师辩护咄咄逼人,容易被控方反攻击。

    俗话说,飞瀑之下,必有深潭。咄咄逼人的辩论风格,会大]]> 2009-12-10 09:12:00